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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印发《关于支持东莞市中小微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22-12-13   来源: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支持东莞市中小微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和《商务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21〕44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东莞市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促进东莞开放型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工作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自主自愿、风险可控、服务对象普惠、业务操作便利”的原则,发挥“几家抬”合力,以降低企业汇率避险门槛和成本为目标,引导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现有金融市场汇率避险工具,在不增加企业负担、风险各方共担、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需求,有效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预期、专注主业,推动全市外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服务对象。针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面临的“不愿办”以及缺少授信额度、无力提供资产抵押或支付保证金导致“不能办”等问题,本方案主要支持对象为在东莞市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诚信守法、有真实汇率避险需求,且年度外汇收支总额在10万美元(含)以上、5000万美元(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

  二、工作目标

  基本目标是,通过深入调研走访,准确掌握我市中小微企业应对汇率风险真实情况和实际困难,研究制定符合企业需求的汇率避险工作方案,通过方案实施,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汇率风险,推动全市外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是,通过连续实施3年(2022-2024)工作方案,实现“三个明显”,即:参与汇率避险的企业明显增加,力争2022-2024年全市参与汇率避险的企业家数年均增幅不低于10%;外汇套期保值签约金额明显增长,力争2022-2024年全市外汇套期保值签约金额年均增幅不低于10%;中小微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意愿明显提升,力争2022-2024年参与外汇套期保值的中小微企业家数、签约金额逐年提升。

  三、工作措施

  通过深入开展东莞市中小微企业防范汇率风险增信支持工作,从设立公共保证金池、开展首笔期权费资助、实行“首办户”奖励等方面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提升汇率避险水平。

  (一)设立公共保证金池,减少中小微企业资金或授信占用。由市财政出资设立公共保证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资金池具体运作并在东莞银行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两家试点银行开立资金池账户,待时机成熟再推广至其它银行。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所需的初始保证金及需追加的保证金可直接从资金池扣减相应额度,交易完成后归还资金池额度。为使有限资金惠及更多企业,支持范围暂定签约期限1年(含)以内,且单家企业额度上限为60万元(含)的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开展首笔期权费资助,支持企业通过期权交易灵活管理汇率风险。对中小微企业办理的首笔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指本方案实施年度前两年未办理过、本方案实施年度内在东莞市银行机构办理的第一笔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市财政按买入期权费的50%给予支持(单笔业务企业实际支付期权费低于1000元的,不予支持),单笔业务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单家企业仅能享受1次资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三)实行“首办户”奖励,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外汇套期保值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对首次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简称“首办户”,指本方案实施年度前两年未办理过、本方案实施年度内首次在东莞市银行机构办理人民币外汇远期及期权业务的企业),签约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含)的,由市财政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四)完善三类企业名单,增强汇率避险服务的针对性、便利性和可得性。进一步完善汇率避险“首办户”“未办户”和“重点推动户”三类企业名单,引导银行机构将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和“首办户”倾斜。通过上门走访、线上沟通等多种形式,与“未办户”和“重点推动户”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构建常态化、网络化、高效化的对接机制,通过深入分析和梳理企业汇率风险敞口分布情况,为企业定制个性化、差异化的汇率避险策略,满足多元化避险保值需求。支持银行机构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优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平台,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降低企业“脚底成本”。(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专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工作,成员单位包括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等,各单位指定联络人并组建工作群,明确工作目标和各方职责。市财政局落实资助资金预算安排。市金融工作局指导监督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做好资金池日常管理,引导试点银行及时完成内部制度修订、业务系统功能升级、产品调整优化等。市商务局做好首笔期权费资助和“首办户”奖励资金申请和拨付工作,会同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发动企业积极申请使用资金池,提高资金池使用效率。市国资委引导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外汇避险服务,协助市金融工作局等单位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企业申报指引,配合做好资金测算和绩效评估;指导试点银行做好资金池额度管理,负责首笔期权费资助和“首办户”奖励项目受理和审核;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监测分析,定期向“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专题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通报项目进展;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及企业申报指引;督促银行在日常展业过程中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提高资金池使用效率,切实提升全市外汇套期保值水平。

  (二)优化业务流程。中小微企业根据实需原则向具备资格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银行机构根据产品类型、客户分类和套期保值需求特征,为企业办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业务。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由市财政出资设立公共保证金池,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资金池具体运作并在试点银行开立资金池账户,鼓励试点银行与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汇率避险企业签订公共保证金池资金使用协议,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所需的保证金直接从资金池扣减相应额度,交易完成后归还资金池额度。

  (三)完善风险防控。各银行机构须以实需原则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专项授信、数据增信、风险分担、减费让利等方式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门槛和成本。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真实性审核,对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逐一做好台账登记,并定期报送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指导企业如实申报。享受公共保证金池政策便利的中小微企业未按约定办理资金交割手续,造成试点银行损失的,试点银行依法向企业追偿损失,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

  (四)加强政策宣传。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外汇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协同各银行机构、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做好汇率避险服务宣传工作,线上线下多渠道结合,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管理中性理念,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聚焦主业、套保避险。

  本方案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共保证金池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工作措施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方案有效期满后续视实施效果进行更新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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