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动态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党建园地 会员服务
协会要闻 协会活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全力配合合作银行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的指导意见
发表日期:2023-05-12   来源:协会秘书处

各融资担保机构: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一直以来受到各级政府高度关注和支持。近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42号,下称“42号文”),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更好地支持经济恢复和产业发展。

协会秘书处认真研读42号文主要内容,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广东担保行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供会员担保机构在政银担合作实践中一并参考落实。

一、“42号文”对小微普惠金融目标不再提“两增两控”目标,而相应提出“总体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服务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服务精准度持续提升,......,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

因此,担保机构应关注部分小微普惠业务规模较大的合作银行,其对发展“政银担”合作贷款担保业务的动力和压力,可能有所减弱、合作条件可能趋严。同时担保机构还应该关注“对前期小微信贷投放薄弱的地区”和银行,监管部门可能会“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分行加大投放力度。”“42号文”特别要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较低的地方法人银行,要继续加大信贷资源投放,稳步提升业务占比。”这也为担保机构“政银担”合作贷款担保业务“增量扩面”提供新的合作机会。

二、“42号文”在小微普惠金融对“重点领域服务精准度”方面,提出“要聚焦住宿、餐饮、零售、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外贸等领域小微市场主体”“综合运用动产和知识产权、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融资......等服务方式,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助力提升产业链韧性。”

因此,担保机构应借此机遇,联合银行共同开发相应领域的担保贷款专项产品,精准服务所聚焦的行业小微市场主体和产业链供应链环节,单独考核计算各专项产品风险代偿率上限,隔断不同专项产品风险相互传染,降低担保机构组合风险。

三、“42号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缺信用信息、缺抵押担保的特点,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综合运用经营信息、交易流水、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维度数据,积极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鼓励发展随借随还贷款产品,更好满足个体工商户用款急、期限短、频度高的资金需求。”

因此,担保机构也要配合银行加快“担保业务数字化转型”,加大数字化技术资金投入,联合相关数字化专业科技金融机构开发动态小额分散的数字化贷款担保产品,通过提高担保业务风险分散度来降低担保业务总体风险。

四、“42号文”要求“合理满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因此,担保机构也要在传统融资担保模式上练就尽调风控内功,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其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成中型企业,特别是当地支柱产品中的中小企业。

五、“42号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合作向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要充分了解第三方机构向企业收费情况,将收费标准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严格审核、持续评估,发现存在违规收费、收费过高的要及时停止合作”。

因此,担保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控制过高收费,切实“推动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同时加强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加大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用好用活各项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相关政策,并将各级政府政策含金量传递到广大中小微企业。

 

附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


 

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2023年5月8日

上一条: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关于《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签约机构名单的公告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16 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020-83064261 传真:020-83224834 粤ICP备:16074846号

技术支持:35互联  访问量: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