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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发表日期:2018-10-23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经国务院批准,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人民银行引导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同时,人民银行积极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债券信用增进公司等机构,在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多种手段,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改善营商环境、督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中的作用。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积极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推动债券市场品种创新,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传导机制,提高民营企业金融可及性,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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